2021年8月23日下午,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韦建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田林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审议《田林县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田林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一)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保持我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全县年中工作暨重大项目建设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田林县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下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紧迫感、?;泻驮鹑胃?,切实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工作。
(二)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强边固边、强化基础等工作。坚持常态化排查,抓好风险隐患整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守住安全稳定防线。
二、传达贯彻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讲话精神(《内部情况通报》第244期)及《中共中央纪委 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一)传达贯彻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将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扎实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工作,压实各部门、各环节的责任,要紧盯水库、河流堤防、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汛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把任务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防患于未然。二是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梳理好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防汛形势分析,加大防汛工作的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二)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纪委 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 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会议要求:一是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出的系列要求,对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入梳理各项要求,对照本部门职责,认真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实。
三、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百色市文件精神及自治区领导有关讲话精神
(一)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县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百色市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细化各项政策和具体工作措施,列出详细清单,抓紧抓实抓细各项任务,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二)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精神。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压紧工作责任落实,会同各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排查,加大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力度,做好督导督办,确保我县不出现违建别墅问题。
(三)传达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拼搏三季度 全力提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拼搏三季度 全力提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拼搏三季度 全力提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拼搏三季度 全力提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和百色市“拼搏三季度?全力提进度”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做好我县下半年经济运行各项工作,继续落实好经济运行定期分析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县主要经济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奋力冲刺三季度、决战四季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四)传达贯彻鹿心社、蓝天立同志在全区加快交通强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鹿心社书记、蓝天立主席在全区加快交通强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梳理我县交通项目建设情况,分析我县交通建设发展现状,深刻认识全区加快交通强区建设对我县带来的新机遇,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对接自治区、百色市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政策和规划衔接,力争我县交通项目能够纳入交通强区建设的专项规划和项目库。二是县交通运输局要狠抓工作落实,主动对接全县交通项目实施单位,紧扣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四、传达贯彻自治区有关领导讲话精神
(一)传达贯彻鹿心社书记在南宁召开设区市有关领导干部任职集体谈话会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鹿心社书记在南宁召开设区市有关领导干部任职集体谈话会时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学习,精准把握鹿心社书记的讲话精神,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二是新任领导干部要把新岗位作为新起点,尽快进入角色,尽快熟悉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传达贯彻全区县(市、区)党政正职集体谈话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区县(市、区)党政正职集体谈话会议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王维平部长的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与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二是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带动班子迅速成为一个合心谋事、合力干事、合拍共事的团队,凝聚起同心同向、同频同拍推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审议县财政局提交的《田林县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田林县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
六、审议县发改局提交的《田林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田林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按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报县人大常委会。
七、审议县林业局提交的《关于落实2021年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田林县参观点提升建设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安排250万元作为落实2021年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田林县参观点提升建设资金。会议要求,县林业局按工作进度分批次开展拨款工作。
八、审议县恒昌公司提交的《关于请求同意恒昌公司参加高龙乡石灰岩采矿权出让竞买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县恒昌公司参加高龙乡石灰岩2个开采规划区块的采矿权出让竞买活动。
九、审议县教育局提交的《田林县“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5个配套文件》
会议原则同意田林县“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5个配套文件。会议要求,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保证“县管校聘”实施过程公平公正。
十、审议田林县百花寨安置点教育医疗设施项目(第四小学)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旧州中学学生宿舍楼、综合楼—挡土墙工程,田林县第一小学学生食堂项目,田林县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林县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环田林铝厂厂区排洪系统工程,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主干道一期工程等招标控制价
会议原则同意:一是按6383.895686万元作为田林县百花寨安置点教育医疗设施项目(第四小学)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二是按171.227533万元作为旧州中学学生宿舍楼、综合楼—挡土墙工程招标控制价。三是按227.363628万元作为田林县第一小学学生食堂项目招标控制价。四是按1471.722633万元作为田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利周、乐里、八渡、八桂、六隆、定安)招标控制价。五是按1434.662609万元作为利周瑶族乡城中村和六隆镇城中村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六是按374.380979万元作为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环田林铝厂厂区排洪系统工程招标控制价。七是按1454.803208万元作为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主干道一期工程招标控制价。会议要求,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住房保障中心、工业集中区管理中心尽快做好招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
十一、审议县委组织部提交的《关于落实套转后的职级公务员有关待遇(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补发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公务交通补贴139.37万元、通讯补贴36.275万元,两项合计175.645万元。同时,从2021年8月开始,职级公务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应的公务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标准。会议要求,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核实发放情况,避免出现重复发放。
十二、审议县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请求拨付上缴的诉讼费及罚没款留地方的资金作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经费及办公经费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县人民法院上缴的诉讼费及罚没款留地方的资金216.489079万元,作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经费及办公经费。会议要求,县财政局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十三、审议县总工会提交的《关于要求划拨2021年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会经费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2021年度县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会经费738.976284万元到县总工会账户。会议要求,县总工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划拨工作。
十四、审议县发改局提交的《关于申请县财力安排解决2020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安排179.27432万元解决2020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资金。会议要求,县发改局及时做好资金支付工作。
十五、审议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拨付八桂至那比三级公路(弄瓦至那比段)工程项目(第三期)征地补偿款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784.684261万元作为八桂至那比三级公路(弄瓦至那比段)工程项目(第三期)征地补偿款。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兑现群众征地补偿款,加快开展征地工作。
十六、审议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的《关于S217田林县八渡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前期经费的请示》《关于划拨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的请示》《关于解决田林县2021年度航线培训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运输局的请示事项。会议要求:一是县交通运输局采用项目第一方案,聘请原编制公司重新开展S217田林县八渡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县财政局按程序划拨573.27577万元作为2020年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承包经费。县交通运输局在财政局拨款后,尽快完成支付。三是县财政局尽快安排我县2021年度航线培育资金400万元,交通运输局及时缴纳。
十七、审议县林业局提交的《关于给予安排广西百色市鑫福玲商贸有限公司田林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油茶基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从收回历年存量资金中安排150万元作为广西百色市鑫福玲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油茶基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会议要求,县林业局统筹抓好田林县油茶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十八、审议县人社局提交的《关于请求拨付田林县各部门编外一般聘用人员和政府购买人员第三季度劳务派遣费用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安排第三季度劳务派遣费用661.266万元。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二是县人社局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做好医保费用、社保费用的缴纳工作。
十九、审议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土地确权后期欠款技术服务等费用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142万元作为解决土地确权后期欠款技术服务等费用。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加紧做好土地确权后期欠款技术服务等费用的支付工作,确保我县的土地确权项目款支付率达80%。
二十、审议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申请拨付百色市田林县启文水库扩容工程资金支付施工进度余款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安排126.22917万元作为支付百色市田林县启文水库扩容工程施工进度余款。会议要求,县水利局加快支付工作。
二十一、审议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整合使用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从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中整合1600万统筹用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二十二、审议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提交的《关于田林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田林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会议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测算工作。
二十三、审议县税务局提交的《关于要求拨付第二次预发2020年度绩效奖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114.8333万元预发税务局2020年度第二次绩效奖金。会议要求,县财政局尽快做好税务局122名干部的绩效发放工作。
二十四、审议县乐里林场提交的《关于解决世行贷款资金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划拨250.770798万元解决世行贷款资金。会议要求,县乐里林场在财政局拨付资金后及时缴纳世行贷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
二十五、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报县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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