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7日 |
标 题: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林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田政办发〔2021〕54号 | |
发文字号:田政办发〔2021〕54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田林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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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田林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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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百色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6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21〕4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为我县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要求和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对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确定设施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分类分年度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2.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根据国家颁布的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加大建设力度,集中力量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重点推进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3.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多元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行动目标。
到2023年,全县建有1家殡仪馆,建成1家城市公益性公墓;逐步推进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明确时间,攻坚克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配合,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田林县殡仪馆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确保到2023年建成1家殡仪馆,2024年投入使用。
(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配合,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田林县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确保到2023年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统筹规划推进乡镇和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力度,确保乡镇、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有所突破,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应或由乡镇、村自行调剂,优先选择现有集中安葬点和荒山瘠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意识。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统一领导,持续推动,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职责,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部署推进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力争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推进项目建设各环节工作,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改部门要积极履行对项目建设审批,并优先列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库。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县级资金,提前安排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和补足上级下达资金的缺口部分。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规划用地预审,并通过征用或划拨的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办理使用林地许可审批,确保依法使用林地用于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指导有关环境评估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政策保障。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将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新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用地。按规定落实筹资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县级财政统筹资金、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整合自治区下达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引入社会资本等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体责任实施田林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同时,争取自治区层面从乡村振兴资金等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积极规划和申报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示范点。
(三)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清单及实施计划,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把控,完成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备案)、社会风险评估等有关程序,按照任务实现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建设项目要符合《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等相关要求,做到功能实用、简洁大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新风。充分利用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壮族三月三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微信、网站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参与、支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避免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引发“邻避效应”的发生,确保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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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公开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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