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标 题:(田水〔2021〕29号)田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田林县2021年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田水〔2021〕29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县2021年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绩效考,现将《田林县2021年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绩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田林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16日
田林县2021年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绩效考评方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和2021年全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年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
三、考核方式
通过自评、集中评定、实地考核、综合评定等4个环节进行。
(一)各乡(镇)自评(2021年12月16日—24日)
1.收集材料。证明材料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求进行收集。
2.填写自评表。依据评分细则要求,对本年度绩效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填写自评表。(样表见附件2)。
3.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按照附件3模式进行撰写。
(二)集中评定(2021年12月24日—27日)
1.收集各乡(镇)绩效材料。
各乡(镇)在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前向县水利局提供相关材料,联系人:苏建华,联系电话:18077671558。具体材料:
(1)2021年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绩效考评自评表;
(2)2021年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考评自评报告;
(3)《评分细则》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支撑材料。
2.检查绩效材料。
各乡(镇)绩效材料收集齐全后,考核小组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前对各乡(镇)的绩效材料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实地考核(2021年12月27日—31日)
在各乡(镇)自评基础上,县水利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实地考核组,分组赴各乡(镇)开展实地考核,将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对部分考核内容进行现场考评。
具体路线及督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定(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5日)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水利局组织对各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材料汇总、综合评估,并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乡(镇),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后形成考评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严格标准、实事求是配合开展绩效指标工作。
(二)保证质量,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在考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把佐证材料质量关,对数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田林县水利局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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